证券索赔律师团队 2021年07月13日 星期二 上午 11:31
上市公司在实行终止上市后一般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俗称“三板”)。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股东应注意该公司进入三板市场交易前的确权公告,并按公告规定的开始时间起到具备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股份确权手续,以免错过该公司在三板市场挂牌当天的流通股份交易,公司挂牌后投资者仍可办理股份确权手续,确权成功的,流通股份于第二个交易日到投资者账上(股东全称、股东证件号码与公司退市时的股东名册所登记信息不一致及过户等情况,其流通股份于第三个交易日到投资者账上)。
查询具备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名单可参阅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代办股份转让部分。
上市公司主动退市的途径和方式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出于商业原则和自身发展需要,可以通过以下七种途径申请主动退市: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4)上市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
(5)上市公司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回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6)上市公司股东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向公司所有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7)上市公司股东以外的其他收购人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上述第(1)项和第(2)项情形,是本次修订新增的主动退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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